截至2018年末,安吉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197个,其中县级医院5家、县级卫生机构2家、乡镇(街道)卫生院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25家、民营医疗机构41家。拥有医疗机构核定床位1914张,开放2515(南湖监狱未纳入);卫生技术人员2660人,其中执业医师865人、执业助理医师312人、注册护士1064人;每万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54张;每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7.8人,其中医生25.6人。全县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06‰、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