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企业:
为大力推进我县传统制造业发展,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安吉县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企〔2019〕332号)和《关于印发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设计赋值能力提升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企〔2019〕33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安吉县域注册登记的家具及竹木制品企业(椅业、竹业)及单位或为家具及竹木制品产业提供服务的相关企业及单位。
二、申报项目和所需申报材料
(一)技术装备投入
1.申报项目
企业零增地生产性设备投入(不含租赁厂房),当年单个项目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累计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200万元-500万元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二次转让设备、自制设备、环保设备、设备安装土建工程、供热锅炉、配电设施不列入奖励范围。同一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补助。
2.申报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①安吉县工业企业生产性设备投入(机器换人)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②项目建设进展及项目投资情况书面报告;③投资设备买卖合同;④项目机器换人设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需按照附件1-1《安吉县工业企业生产性设备投入(机器换人)项目补助申报明细表》格式出具,建议在出审计报告前相关资料先行送县经信局投资科预审核);⑤项目所属区块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房产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0)。
(二)信息化建设
1.申报项目
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衍生四大重点方向的两化深度融合项目。
2.申报所需材料
①安吉县信息化建设类项目补助申报表;②项目总结材料;③项目相关投入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按照附件2-1《安吉县信息化建设类项目补助申报明细表》格式出具,建议在出审计报告前相关资料先行送县经信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科预审核);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信用承诺书(附件10)。
(三)区域品牌建设
1.申报项目
企业参与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公共产业品牌宣传。
2.申报所需材料
①企业参与公共产业品牌宣传补助申报表(见附件3);②参与品牌宣传的合同或协议;③发票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信用承诺书(附件10)
(四)污染整治
1.申报项目
企业纳入环境污染整治和减排计划,按时完成整治和减排任务并投入高效处理设备。
2.申报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①安吉县污染物整治提升财政补助申报表(见附件4);②企业环评及批复;③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及绩效评估报告;④高效设施改造合同;⑤发票复印件;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⑦信用承诺书(附件10)
(五)行业协会补助
1.申报项目
(1)专项培训
行业协会经信局备案,有针对性组织开展的品质、品牌、精益管理、设计等相关培训。
(2)参展补助
组织同一行业企业赴地级市以上政府所在地的专业市场(会展中心)进行统一展销,组织10个以上企业且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组织20个以上企业且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规定给予组展单位补助。
2.申报所需材料
(1)专项培训
①安吉县行业协会补助申报表(见附件5);②培训方案;③发票复印件;④培训签到表;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0)。
(2)参展补助
①安吉县行业协会补助申报表(见附件5);②参展协议或展位确认书;③区域品牌宣传费用发票复印件;④参展企业名单;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0)。
(六)设计大奖
1.申报项目
获得国内认可的设计大奖(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设计制造大奖),国际认可的设计大奖〔德国红点、德国IF(汉诺威工业设计)、美国IDEA(美国工业设计)〕。
2.申报所需材料
①安吉县设计大奖类补助申报表(见附件6);②获奖证明资料;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信用承诺书(附件10)。
(七)发扬“工匠”精神
1.申报项目
企业培养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的,或聘用省级及以上工艺美术大师且由企业缴纳社保的。
2.申报所需材料
①安吉县工艺美术大师类补助申报表(见附件7);②企业与工艺美术大师的劳动协议和社保缴纳证明;③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认定证明文件;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信用承诺书(附件10)。
(八)设计投入
1.申报项目
(1)工业企业设计投入:企业购买与设计有关的设备或软件。
(2)设计机构投入:鼓励高校院所、知名专业设计机构来我县投资设立工业设计机构,对设备实际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按照标准给予一定补助。
2.申报所需材料
(1)工业企业设计投入:①安吉县设计投入类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8);②项目建设进展及项目投资情况书面报告;③买卖合同或协议;④发票复印件或审计报告,投入10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需按照附件8-1《安吉县设计投入类项目补助申报明细表》格式出具,建议在出审计报告前相关资料先行送县经信局产业科预审核);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0)。
(2)设计机构投入:①安吉县设计投入类项目补助申报表(见附件8);②项目建设进展及项目投资情况书面报告;③投资设备买卖合同;④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需按照附件8-1《安吉县设计投入类补助申报明细表》格式出具,建议在出审计报告前相关资料先行送县经信局产业科预审核);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0)。
(九)设计服务
1.申报项目
(1)企业购买设计服务补助:企业与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近5年内曾获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设计制造大奖、德国红点、德国IF、美国IDEA)签订设计合作协议,并且实际支付金额在50万元以上。
(2)设计机构补助:在安吉注册成立的设计机构,新服务5家以上县内企业且单个企业实际服务金额10万元以上的。
(3)设计平台补助:服务我县绿色家居企业20家以上的、50家以上的设计平台。
2.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购买设计服务补助:①安吉县设计服务类补助申报表(见附件9); ②安吉县设计服务类补助申报明细表(见附件9-1);③与设计机构的合作协议;④设计机构获奖证明;⑤发票复印件;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⑦信用承诺书(附件10)。
(2)设计机构补助:①安吉县设计服务类补助申报表(见附件9);②安吉县设计服务类补助申报明细表(见附件9-1);③与我县企业合作协议;④发票、收款凭证复印件;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0)。
(3)设计平台补助:①安吉县设计服务类补助申报表(见附件9);②安吉县设计服务类补助申报明细表(见附件9-1);③与我县企业合作协议;④发票、收款凭证复印件;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0)。
三、无需企业申报类奖励项目(奖励补助以批准文件为准)具体
(一)被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数字化车间。
(二)被认定为省、实际上云标杆企业。
(三)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四星级绿色工厂。
(四)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含产品)。
(五)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艺美术大师。
(六)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国际级、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
(七)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重点企业设计院。
四、奖励标准
严格按照《安吉县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分行业省级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财企〔2019〕332号)和《安吉县绿色家居产业设计赋值能力提升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财企〔2019〕333号)文件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及提供相关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的相关科室,除污染整治项目外,其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实。
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暂停其当年申报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予以如数追回。
六、申报时间
省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用完为止。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8日。
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吉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