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示范区,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企业: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2019年修订)(安政发〔2019〕7号)》、《安吉县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安政发〔2018〕3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工业经济有关奖励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所须条件和所需申报材料
(一)强化有效投入
1.申报项目
(1)鼓励机器换人:企业零增地生产性设备投入(不含租赁厂房),2年内单个项目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累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并竣工投产的项目。
支持发展重点优势产业集群。当年主要生产性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属于当年新投产的椅竹产业、汽车零部件、健康食药、电子信息四大产业类的项目。
上述生产性设备应具备国内行业领先水平,二次转让设备、各类配件、自制设备、非智能化运输仓储设备、环保设备、设备安装土建工程、供热锅炉、配电设施均不列入奖励范围。同一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享受补助。
项目实际付款比例须在80%以上,对未按比例付款的项目,暂缓拨付设备投入奖励资金。
(2)强化自主创新:省级新产品鉴定项目单个产品当年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
(3)提升标准化水平:涉及主导(参与)省级、行业、浙江制造、国家、国际技术标准的。
(4)加强专利创造运用:授权专利补助;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认证贯标;建立个性化专利信息库企业;企业专利权质押贴息补助与贷款人专利权质押奖励。
2.申报所需材料(一式二份):
(1)机器换人项目所需以下材料:①2019年安吉县工业企业生产性设备投入(机器换人)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②项目备案(核准)文件;③项目建设进展及项目投资情况书面报告;④投资设备买卖合同(设备买卖合同及设备购置发票时间均需在项目立项之后);⑤项目机器换人设备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需按照《附件2.安吉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机器换人)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明细表》格式出具,建议在出审计报告前相关资料先行送县经信局投资科预审核);⑥项目所属区块不动产权证(土地证、房产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⑦信用承诺书(附件13)。
注:对上述项目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县经信局、财政局及所在乡镇等部门单位将共同组成联审小组对其进行抽查,一经查到存在虚假不实情况,将取消企业当年所有政策享受资格。
(2)省级新产品鉴定项目需以下材料:①2019年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②项目产品销售情况简介及当年增值税发票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④销售凭证(增值税发票)汇总表(附件3);⑤信用承诺书(附件13)。
(3)提升标准化水平涉及主导(参与)省级、行业、浙江制造、国家、国际技术标准需以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标准文本;③信用承诺书(附件13)。
(4)加强专利创造与运用项目需以下材料:①授权专利补助:国内授权专利登陆安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专利资助模块(http://zjaj.5ipatent.com/index)进行申报,并上传专利证书、上年度年费收据复印件,企业专利权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专利权人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国外发明专利需书面提供证书(中译文)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知识产权认证贯标: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及复印件两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一份与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书复印件;一份认证机构出具的现场审核报告复印件;一份经知识产权部门备案材料;一份企业开户银行名称、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加盖企业公章。③建立个性化专利信息库:建立个性化专利信息库的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个性化专利信息库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及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上述材料均加盖公司公章。④企业专利权质押贴息补助: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及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加盖公章。提供《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押合同》、《流动资金合同》、借款凭证及对应的还款凭证复印件各两份,并加盖公章。⑤贷款人(银行)专利权质押奖励: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及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均加盖公章;提供《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押合同》、《流动资金合同》、借款凭证及对应的还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均加盖公章。
(二)支持拓展市场
1.申报项目
组展单位项目:组织同一行业企业赴地级市以上政府所在地的专业市场(会展中心)进行统一展销,组织10个以上企业且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组织20个以上企业且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规定给予组展单位补助。
2.申报所需材料
组展单位项目所需申报材料:①安吉县行业协会组展补贴申报表(见附件4);②参展协议或展位确认书;③区域品牌宣传费用发票;④参展企业名单等;⑤信用承诺书(附件13)。
(三)强化要素保障
1.申报项目
(1)增高扩容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投产的零增地的企业,经批准增高扩容,容积率在1.5以上(且超过合同约定容积率),增加四层(含)以上生产性厂房且单体单层建筑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的;若部分拆除旧厂房建新厂房,整体容积率低于1.5的,但净增面积超过1倍以上部分或高于四层以上(含)部分的。
新增用地的企业容积率在1.5以上(并完成合同约定容积率),新建四层(含)以上生产性厂房且单体单层建筑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的。
收购盘活按整体规划要求已竣工验收的企业(10亩以上)进行整体重建扩容的,容积率超过1.5以上的或整体建筑面积超原规划容积率一倍以上的;收购盘活未按整体规划要求已竣工验收的企业(10亩以上)进行整体重建扩容的,新建四层(含)以上生产性厂房且容积率高于1.5以上的。
新建地面建筑总高度超过25米的高架智能仓库项目。
办公及生活等综合用房不列入奖励。
(2)节能技改项目:工业企业节能技改设备投入50万元(税后)以上的项目,年节能量超过100吨标煤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且重点用能企业必须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
(3)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按期淘汰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安政发〔2012〕58号和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2019年修订)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4)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对椅业企业之间采用出资协作等方式(须相互无股权关系且销售收入在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不少于5家),开展行业共性关键重点技术攻关,对经县经信局立项批准的项目,对直接研发攻关费用给予专项补助(计费范围仅限于研发成功的首套设备、直接相关技术转让合同和咨询合同约定费用)。
2.申报所需材料
(1)增高扩容项目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①集约用地、增高扩容奖励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5);
②项目备案(核准)文件、规划总平图、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注:零土地技改、拆旧建新项目还需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复印件);③信用承诺书(附件13)。
(2)节能技改项目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2019年安吉县节能技改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见附件6);
②2019年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备案表(2019年前开展项目可提供节能技改备案表,附件7);
③节能技改项目投资、节能等情况书面汇报;
④审计报告(含技改投入设备清单和安吉县节能技改项目投资支出明细表,附件8)(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除外);
⑤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提供节能量测算报告;
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⑦信用承诺书(附件13)。
(3)淘汰落后产能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安吉县淘汰落后产能财政补助申请表(附件9);
②落后设备或生产线拆除前及拆除后照片;
③废品购销协议。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信用承诺书(附件13)。
(4)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安吉县椅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0);②重大关键技术认定批复文件;③项目备案(核准)文件;④参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⑤项目审计报告;⑥信用承诺书(附件13)。
(四)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1.申报项目
(1)产业结构拓展提升:对笋制品加工企业地方贡献超过上年度的部分,给予50%的专项奖励。
(2)产品设计创新:首次获得国内认可的设计大奖(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的,国际认可的设计大奖[德国红点、德国iF(汉诺威工业设计)、美国IDEA(美国工业设计)奖]的。
(3)公共品牌建设:对新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每件一次性奖励。
(4)竹文化、竹工艺传承发展:工业企业聘请省级及以上竹工艺美术大师和艺术匠人,长期驻企培训学徒和手工艺传承工人,按照引进人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水平,给予企业每人在本县参保的年参保工资50%的补助,单人补助15万元封顶,单个企业补助30万元封顶。
(5)竹产业工业领域优秀协会评选:对竹产业工业领域相关优秀协会(商会)进行评选,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6)支持椅竹行业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对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新引入ERP、MES制造执行系统,设计环节引入PLM等专业信息化平台的,给予信息化系统直接投入费用的30%奖励。
2.申报所需材料
(1)产业结构拓展提升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信用承诺书(附件13)。
(2)产品设计创新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证书等相关证明获奖证明文件;③信用承诺书(附件13)。
(3)公共品牌建设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证明文本;③信用承诺书(附件13)。
(4)竹文化、竹工艺传承发展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省级及以上竹工艺美术大师和艺术匠人的名单证书;③社保缴费记录证明;④信用承诺书(附件13)。
(5)竹产业工业领域优秀协会(商会)评选所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①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2019年协会工作总结;③相关证明材料(参考优秀协会评选细则,文件另发);④信用承诺书(附件13)。
(6)支持椅竹行业企业实施信息化改造:所需材料(一式二份):①安吉县新引入信息化系统补助申报表(附件11);②项目总结材料(附件12);③信用承诺书(附件13);④项目直接投入审计报告(建议在出审计报告前相关资料先行送县经信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科预审核)。
二、无需企业申报类奖励项目(奖励补助以批准文件为准)具体有
(一)规模晋级奖。对2019年度首次完成小升规的;首次达到年销售10亿元、20亿元、30亿元且当年亩均入库税收高于全县规上企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奖励。(经信局运行科提供)
(二)列入省优秀工业新产品,列入国内、省内重点领域首台(套),列入国家、省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列入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计划及通过鉴定验收的。(经信局技创科提供)
(三)经国家、省、市新认定公布的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经信局技创科、产业科提供)
(四)列入省“两化融合”(信息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的,获得市、省 “两化融合(信息化)”示范企业称号的。(经信局信息化科提供)
(五)当年新认定为省、市“隐形冠军”的企业;当年评为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经信局中小企业科提供)
(六)提升质量与标准化水平相关项目内容奖励的(除主导<参与>省级、行业、浙江制造、国家、国际技术标准外)。(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科提供)
(七)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相关项目内容奖励的。(市场监管局计量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提供)
(八)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专利奖和优秀发明人称号的;企业获得导航项目的;获得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称号的;认定为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提供)
(九)审核通过的清洁生产企业;获得省、市绿色企业称号;获得四星级绿色工厂称号,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经信局绿色制造科提供)
三、奖励标准
严格按照安吉县工业经济政策(2019年修订)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及提供相关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材料报送至县经信局相关科室,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实。
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暂停其当年申报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予以如数追回。
(二)联系科室
规模晋级奖:县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联系人:郑辉;联系电话:5123558。
行业协会参展、淘汰落后产能、椅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县经信局产业科,联系人:吴琳琳;联系电话:5123560。
“隐形冠军”、创新型示范企业:县经信局中小企业科,联系人:宋安娜;联系电话:5123494。
“两化融合”项目:县经信局信息化科,联系人:占忠伟;联系电话:5123560。
竹产业项目:县经信局竹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张周婷;联系电话:5123489。
节能技改项目:县经信局绿色制造科,联系人:陈劼;联系电话:5123554。
设备有效投入、技术改造投入(机器换人)、集约用地、增高扩容项目:县经信局投资科,联系人:陈蓓;联系电话:5123532、5036300。
技术创新、自主创新项目:县经信局技创科,联系人:陶婧婷;联系电话:5123556。
提升质量与标准化水平、鼓励品牌创建等项目:县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沈丹蔚,联系电话:5225327;计量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5225311。
加强专利创造与运用、鼓励品牌创建项目: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联系人:洪玉婷,联系电话:5225323。
县财政局企业管理科,联系人:赵伟琴;联系电话:5030286。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19年12月13日—2019年12月31日,逾期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请各企业接通知后及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如有单列项目尚未列入,符合条件的,另行申报)。
申报“一企一策”综合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工业经济政策(除“降本减负”政策和“增高扩容奖励”、“关键技术攻关”和“企业家素质提升”外)的其他条款奖励,且与工业经济政策中“鼓励兼并重组”条款中的“鼓励行业内兼并”税收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安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安吉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3日